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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伊通满族自治县多措并举,探索多种路径,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做到“四强化”,切实抓好农民增收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印发《伊通满族自治县2023年促进农民增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和工作措施。出台了《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DNT”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D),结合伊通实际,总结提炼推广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多种途径(N),落实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特色措施(T),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高位推动,顶层设计,全面部署促进农民增收工作。
强化产业带动。积极探索饲料菌酶协同发酵“伊通模式”,以菌酶协同发酵饲料技术为基础,推广中央厨房、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粪污带菌还田等新技术、新模式。 有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17家、市级37家,2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5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4个镇村被认定为省级以上种植类“一村一品”示范镇村。
强化创业就业。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大力开展促进转移就业系列招聘活动,开通“点对点、一站式”返岗专车,通过建立就业帮扶车间、开发公益性岗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帮扶举措,年初以来实现职业技能培训4773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3058人。着力提升劳动技能素养,上半年组织农技指导培训、致富带头人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等各类农业培训10余次,受众千余人。
强化农村改革。通过“农村改革”,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使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明晰,达到有效盘活利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效果。通过依托各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使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承包地经营权等多种农村产权进入平台交易,提高集体和农民财产性收入,带动农民增收。2023年以来,全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挂牌658宗,挂牌金额1278万元。成交645宗,成交金额810万元。预计带动农民人均增收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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