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于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成为司法行政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
济南市司法局勇于创新实践,着力构建“11345”(即出台一个意见,建设一个平台,健全三级体系,强化四维联动,创新五项制度)工作体系,全面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出台一个意见,进行系统化设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以济南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首次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行系统化研究部署,明确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目标任务、实施路径、责任主体、保障措施等,构建全市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监督新格局。
建设一个平台,强化数字化支撑
高标准建设济南市行政执法监督数字化平台,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智慧化实时监督,对全市行政执法数据进行常态化归集分析,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动态评价考核,对群众和企业反映的行政执法问题及时处理反馈。
健全三级体系,实行清单化履职
协调市委编制机构,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向街道(镇)延伸,在驻地司法所加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室牌子,充实各级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建立起市、区县、街道(镇)三级贯通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梳理公布市、区县、街道(镇)三级34项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职责清单,明确职责和履职方式。
加强四维联动,凝聚全方位合力
加强横向联动,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纪检监察等机关横向联动,健全行刑衔接、信息通报、工作会商等工作机制。加强纵向联动,加强与上下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层级联动,整合全市执法监督力量,强化工作统筹和对下业务指导。加强内部联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政府立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文件审查、法律顾问、法治督察等司法行政工作的信息互通、工作互动、结果互用。加强外部联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的行政执法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完善五项制度,实现规范化监督
出台《济南市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济南市行政执法监督调查取证工作规则》《济南市行政执法监督裁判工作规则》《济南市行政执法监督联动工作办法》《济南市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五项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指导执法监督人员按程序规范履行职责,引导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345”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了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在哪里,执法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让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章可循、规范实施,有力提升了行政执法监督质效,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济南方案。(通讯员 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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